生态化:小城镇健康发展之路

“十五”计划纲要提出,要“积极发展小城市”,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这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定位,城镇化的步伐不断加快,要想在提高速度、扩大规模的同时,又能确保质量,使小城镇建设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必须把生态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城镇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小城镇建设中的生态问题分析

    不管人们愿意还是不愿意,是明知故犯还是出于无奈,在城镇化的进程中,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对此,笔者经过调查,简要地归纳为如下几点:

    1、小城镇建设活动本身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小城镇建设的实践活动中,伴随着挖土机、搅拌机的进入,大量的建筑物和公用设施拔地而起。但是,建筑物本身是各种矿藏资源(如铁矿、煤矿、石矿和粘土矿等)的重新组合,对这些资源的开采,必然会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而且在这些资源转化为各类建筑材料的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废水、废气和废弃物等,又会造成超越自然环境容量的各种污染,其污染的治理还将耗费大量投资。而生产过程如果管理不好,将会使生态环境产生恶性循环。同时,各种基础设施如铁路、公路及桥涵的建设,电力、信息、油气等各种管网的埋(架)设,同样会造成大量的土方搬迁、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但是,国家要发展,不能因噎废食,真正的生态化是有人参与的,而非无为的。因此,在建设小城镇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将破坏生态环境的程度减少到最低,不断实现“绿色城建”的目标。

    2、布局和规划上的盲目性,忽视特色,破坏文化底蕴,在城镇化的进程中,许多地方出现了急于求成的催生行为,对原有的资源没有有效配置,超越市场机制,强调政府行为,习惯于闻风而动、一哄而上,大搞形式主义。如不问现实情况,单凭主观热情,就先规划、先拆迁,把城镇拆得七零八落,而后盲目仿效,或一味追求高楼大厦,或到处仿古建筑,或乱搞微缩景观,甚至不惜破坏名胜风景和历史文化遗产,无法实现自然、历史、文化景观的永续利用,使城镇环境出现单调、冷峻、枯燥,造成生态失衡的“特色”危机,城镇的文化内涵和底蕴丧失殆尽,让人在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中感到紧张和郁闷。20世纪 50年代的北京,曾为修地铁而拆除了世界上唯一保留完好的北京城墙,城市的框架被大幅度更改,古都风貌遭到严重破坏。现在看来,如果当时采纳了梁思成先生的构想,北京的城市构架会比今天更为合理,小城镇建设中我们应引以为戒。

    3、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对立起来。在市场经济中,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固然毋庸置疑,但同时也不可置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于不顾。有些地方,在小城镇建设中,把人的物质需要与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贪婪地满足自己的需要,仅仅把自然作为手段来利用,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把地球视为一堆毫无生命力的资源,“杀鸡取卵”、“竭泽而渔”,许多村办或乡办企业为了眼前的利益不采取任何措施,肆意排放大量的废气和污水,他们看不到被人的活动污染的环境会以怎样的方式反作用于人类自身,看不到生态效益所带来的长期作用。这种将阶段性与根本性、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对立起来的做法,只会使生态问题越来越严重,造成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严重失衡。

    4、因投资不足而带来的问题也较为严重。在其它的融投资渠道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唯一投资主体,其资金来源渠道只能是预算内和预算外两部分,预算内财政收入相当有限,所以基础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预算外的资金收入,诸如出租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取一定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但这些投资回收周期长、回报率低,因而,政府担保的社会集资往往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有些地方还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由于资金不足,必然导致基础设施规划缺乏前瞻性,导致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现象频频出现,还谈什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城镇化建设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上述问题所造成的后果与初衷则完全相悖、当人们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到由人口的非农化、产业的高级化、经济的集约化、生活的城市化所带来的现代物质文明时,就不得不面对诸如噪声污染、交通不便、空气污染、垃圾剧增等一系列“城市病”的伤害和压抑了。亚里斯多德说过,“人们为了活着,聚集于城市;人们为了活得更好,居留于城市。”因此,以人为本,在城镇建设和管理中,突出人的自然属性,增强人与自然的贴近度和亲和力,凸显以人为中心的、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的城镇生态化建设实质,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了。

    二、小城镇建设生态化的应对措施

    1、合理布局和规划。根据不同城镇的地区功能以及生态环境容量,对城镇建设规模、发展形态和开发方式进行分区控制,并提出明确的规定,依法严格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和滞洪区进行不符合保护目的的开发建设活动;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格局,即以相近的城市为依托,周围的城、镇、村相互之间以现代化的交通、通讯、互联网设施联成一个有机的,以人才、物资和信息为介质的流通网络,实现现代区域经济一体化,各类城镇都要因地制宜,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合理划定城区范围内的绿化空间,建设公园绿地、环城绿化带、社区居住区绿地、企业绿地和风景林地,围绕城市干线和城市水系等建设绿色走廊,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切实防止城市污染企业向小城镇转移、村办污染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所带来的诸多环境问题,使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

    2、注重地方特色,保持人文气息。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具有法律的概念,他们用城市规划来保持城市的空间形态的完整性,延续本土的生活特色和文脉。我们也应该把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丰富城镇文化内涵、建设和发展各具特色的城镇,作为城镇生态化建设的一个内在要求。根据不同城镇的地理方位和历史渊源的差异,确立城镇中心区、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的不同规划和开发模式,形成各自的成长形态,构建人与自然相协调的城市生态空间。如浙江的乌镇,江苏的同里、周庄都充满了浓厚的江南乡土气息,整个城镇规划和建设都保持着一种古雅的风格,令人感到新鲜而又不失文化底蕴。在住宅设计上,也应与城镇的成长形态方向相一致,这样,既能体现住宅本身的人性化要求,显示自身的品位,让人生活得更加优雅舒适,又能彰显城镇的鲜明个性和强大生命力。例如,湖州的东白鱼潭和碧浪湖小区就是成功的范例。

    3、遵循“绿色建筑”的原则,精选建筑材料,降低破坏程度。在建设过程中,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使用有环保特征的建筑材料,如散装水泥、非粘土砖、空心砖等,这些材料的使用,可以减少对天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城镇的建筑物和住宅小区,都要努力做到环境建设生态化,并逐步实现墙体材料环保化,有条件的城镇要提倡使用天然能源或再生性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沼气等,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铁路、公路及其桥梁的建设,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在选线、勘测、设计阶段要努力做到“一短三少”,即线路最短,占用农田最少、开挖土方最少、植被破坏最少,力争将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小程度。

    4、提高素质,增强生态意识。推进城镇化与发展小城镇的主体是人,最终的一切行为都要由人去完成,而思想又是行动的先导,因此,加强教育、倡导生态文明,就显得非常关键。在加强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普遍提高市民教育的水平并完善市民的文化结构、从根本上实现“文化脱贫”,从而提高城镇人口素质的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环境教育,扩增环境教育内涵。现代环境教育是一种面向大众的教育措施。针对其特点,环境教育应是一项面向全社会包括各个层次的所有年龄的人的教育体系。通过采取一种综合的、统一协调的教育方法,才能使人们增强生态文明观念、树立自然环境价值观和可持续发展观、提高公众参与环境问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人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同整个社会的利益、子孙后代的生存息息相关。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领导决策层、城市规划设计者的人文素质提出相应的要求。首先是领导决策层的决策水平问题。各级主管部门领导、负责人,是政府对城市化和城市发展制定宏观调控政策、举措的决策者和权力执行者。他们的高素质,可以避免或减少在城市化与城市建设决策中的失误。对他们的素质要求,主要是政治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对国家对人民的高度负责与忠诚服务的精神;对城市化、城市发展学科的认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重视调查研究与实践对决策的检验,善于总结经验教训。至于城市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部门科技队伍的素质也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在技术方面拥有一定的决策权,有时对城市领导层起一定的参谋作用。主要由他们编制的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经审批付诸实施,就基本上决定了该规划建设项目的质量与效益,他们的素质如何,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城市建设水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性质与特点,要求他们深刻理解方针政策、精通业务,熟悉该城镇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尊重民意,对城市的未来发展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只有参与城镇建设的社会各主体,都充分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并相互支持和配合,才能形成自觉的环保意识,才能在建设美好家园的实践中,形成一股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结论

    片面追求发展规模、经济效益和建设速度,忽视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的结合,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建设,必须以人为目的,立足当前,注重长远,把城镇的生态化作为城镇化的枢纽和起点,作为未来城镇发展的大方向,全面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使城镇化建设以生态文明为最终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先蔓延再整治的老路,才能找到一条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城镇建设之路。